一碗销魂的大肠面
汶川地震后的第五天,陈晓卿去青川,他去青川是送给养。因为离全世界知名的肥肠故乡——江油很近,于是就到小饭馆里歇脚吃肥肠。一口肥肠入口,好吃到睁不开眼。可是吃着吃着余震就来了,人们都弃桌往外跑,保命要紧啊。陈晓卿也跟着溜,心里却放不下这碗鲜香无比的肥肠,于是又折回来,淡定地吃完。等到找老板结账时,已找不着人。
这是陈晓卿在他的美食书《至味在人间》里写到的肥肠往事,用小学生的话来说就是:文章的中心思想是——一个热爱肥肠的美食家,面对余震的危险,在生命与美食之间,仍然选择美食,这是什么精神,这就是大无畏的吃货精神,命可以不要,肥肠不可以不吃。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,陈晓卿才能拍出挑动亿万人舌尖的《舌尖上的中国》。
热爱肥肠的人那么多,一口香浓肥腻的肥肠,让无数人神魂颠倒,欲罢不能。男人愿与它死生契阔,不离不弃,女人发出深情的低吟:肥肠,你是我心头最大的牵挂,是我舌尖上难以忘怀的情人。
无论九曲大肠有多么的香浓,脆皮肥肠有多么的爽脆,蘸水肥肠有多么的白嫩,草头圈子有多么酥香,在家乡,一碗销魂的大肠面才是我们心底最深沉的热爱。在肉林酒池中,肥肠自有与众不同的气质,它增一分则太腻,减一分则太柴,它是肥美与香浓的完美体现。在食物中,可以用鲜美来形容的有很多,如春笋,如虾兵蟹将,而够得上肥美标准的,除了东坡肉,也就是肥肠了。
没有人能回答出,为什么装过屎的碗没人要,而一段肥肠却能颠倒众生。从本质上讲,肥肠只是不入流的猪下水,但它却与上流社会挂得上钩。当年张大千请张学良吃饭,一道软炸扳指,吃得少帅食指大动,软炸扳指就是把肥肠蒸熟,切后炸得金黄酥脆。在文学大师贾平凹的评价体系里,葫芦头泡馍远胜于羊肉泡馍,而所谓的葫芦头,就是大肠中最接近肛门的那一块,贾平凹直言,长了痔疮的葫芦头,味道最肥美、更有嚼头。
美食作家小宽评判一个人是不是吃货有一个狭隘的标准,看他爱不爱吃肥肠:“如果一提肥肠就两眼冒光,口舌生津,我就会默默地把他划归到自己人的阵营;如果一提肥肠他就面露难色,甚至口出鄙夷,认为它腌臜,不干净,油腻,胆固醇高,我也会悄悄地把他视作异己。"小宽说:“肥肠,才是吃货的接头暗号,在通往肥肠的路上,全是兄弟,没有敌人。”我完全同意他的评判标准,但是请他务必加上“姐妹”二字,因为在我身边,爱肥肠的姐妹是那么多。我的女友临节是妇产科的医生,热心且率真,她也好猪大肠这一口,周末闲着没事,在家鼓捣一副大肠,她说,从忐忑地买来,到认真地戴上手套像做手术一样去掉肠系膜、脂肪等,反复清洗,再到利用高压锅炖,从清洗到成品上桌,不亚于做一次肠道手术。
在南方,肥肠通常不是爆炒,也不是干锅,而是卤煮,一碗鲜香回甜的大肠面,让人思念到永远。家乡的大肠面,面条通常是手工擀制的,把煮好的肥肠和原汤,浇在面条上,大肠Q弹柔韧、油脂丰满,一口下去,先是卤水的鲜,再是肥肠的糯,那种鲜美与肥美兼而有之、柔嫩与嚼劲相辅相成的口感,让人有难以言表的快感。面条汤中的卤味,有一种远胜于鸡汤的鲜香。
我经常在精疲力竭的时候,去面店叫上一碗大肠面,吃下大肠面的同时,人变得精神抖擞。每次出远门,十天半月后回到家,只有吃到家门口的大肠面或麦虾,才让我有回到家的踏实感。
在杭州和上海,我依然能闻到大肠面的鲜香,无论是猪肝面还是大排面,在沪杭人民的心目中,都不及一碗大肠面。大肠面虽然出身低微,但凭着实力,在大城市站稳脚跟,并为自己贏得崇高的地位。当一位娇滴滴的上海小姐口中吐出“来一碗大肠面”几个字时,我甚至觉得她在口吐莲花,觉得她不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傲,而是有了那么几分接地气的可爱。作为最受争议的食物之一,肥肠跟榴一样,口碑在江湖上两极分化,爱者欲其生,恨者欲其死。爱它的人认为没有肥肠的人生最难将息,时不时参加“肠委会”,隔三岔五要下馆子跟大肠亲密接触;恨它的人听到它的名字就要皱紧眉头,恨不得捂紧耳朵,似乎听到大肠两个字,耳朵都受到亵渎。
有人说只有三观一致、口味相近的夫妻,才能走到最后,有人把肥肠作为爱情的测试剂,如果两个人都爱肥肠,那意味着爱情得到了升华,如果一个爱肥肠,一个恨肥肠,很有可能在半路就一拍两散。面对一碗鲜香的大肠面,我和娃他爸明显属两个阵营。
娃他娘我见了大肠面两眼放光,连面里的最后一滴汤都喝得一干二净,娃他爸看到大肠面如老僧入定,双眼微闭不动一筷子,在心中默念“阿米豆腐”,甚至连盛过大肠的碗都不想再碰。我和娃他爸,口味差别那么大,结婚这么多年,能够不被彼此同化,在肥糯的大肠面前,做到井水不犯河水,也算是功德圆满了。